環境社會及管治
關於我們
業務範圍
投資者關係
企業管治
聯絡我們
附屬公司
更多
我們公司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附錄15所載的「公司治理準則」,
於2018年1月19日通過成立了提名委員會的書面職權範圍。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定期審查董事會的結構,規模和組成;識別個人成為公民成員;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並向董事會就與董事任用或重新任用有關事項及董事繼任計劃提出建議。
提名委員會由五位成員組成,分別為鄭曾富先生,周國基先生,許志強先生,趙維漢先生和張江紅女士。鄭曾富先生是提名委員會主席。